好多年前,我手机,钱包被偷,报警,到了派出所,让我在一张白纸上写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然后让我走。
我不同意,我认为应该走正规流程,做笔录,立案的话给我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给我不予通知书。
然后就对我一顿恐吓。
然后我拿出我的检察官证,骂我的警察走了,换了另外的人,说你等吧。我等了一个下午,都没人搭理我。
后面我举报投诉,都没有用。
你们小老百姓,更别提了。
这个事还有后续,就是我担任副检察长时候,该立案不立案作为专项工作,把局和派出所都查了遍,我很自信认为,当时我辖区公安局这块工作绝对规范。可惜这个派出所不在我的辖区。
我看大家对法律很感兴趣,“党员干部”怎么解释。党员干部不得经商,这句话什么意思,党员,科员,或者说科长,或者国企部门经理能不能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