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各位: 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_国务院文件_中国政府网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2/content_6920196.htm 编辑于 2025-01-25 07:40・IP 属地浙江 赞同 575 条评论分享 收藏喜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