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重庆人的话,
该负责的不应该是大妈的老公吗?
她摔倒的时候你还是他的丈夫呀!!!
不应该是她丈夫负责吗??
光屁股死在别人床上都要丈夫负责,
摔骨折了赖别人??
没道理呀,也不合法呀。
有判例就按判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