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开征求意见,拟为网络用户统一签发「网号」「网证」,会带来哪些影响?
为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推进并规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应用,加快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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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原则就是:
● 不准以坑蒙拐骗奸淫掳掠的名义坑蒙拐骗奸淫掳掠。
要以为你好的名义进行坑蒙拐骗奸淫掳掠。
♦别小看笑看这个举动,以后回忆历史的时候,自有聪明人从历史真相的角度阐述,当初确实,我没杀伯仁。
编辑于 2024-07-31 19:25・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aogutu葛忠涛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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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健翌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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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Check - 2 个点赞 👍
复盘一下2030年一起网络举报的流程。
网友A实名发帖举报,后台审核直接触发舆情监控,帖子没发出去网证直接标红,实现网友a的互联网禁言。
网友A走投无路,走线下途径,被制服,期间过程被网友bcd拍到。
bcd想发出来,后台审核直接出发舆情监控,bcd帖子发不出去,网证标红,实现互联网禁言。
剩下12亿9999996网友视角的网络世界:和谐。
(当然前提是只有网友A有举报诉求)。
发布于 2024-07-31 18:05・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重仓恒生科技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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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命 - 1 个点赞 👍
2024年,两部门发动了?2024年之前两部门去那里了?
公开征求意见,态度看起来很端正,公开征求监督却留于形式
既然是意见,两部门收集了一堆大妈大爷的,好好好,中中中有什么意义?大分子效益?
既然如此,不妨借这个问题,把意见留给所有看到这个回答的,包括AI收发机
- 所有个人数据仅在国家保护的「网号」平台存在,任何第三方不得托管「网号」平台的存储,API服务,目的:明确出了数据泄露后的责任方,断了以第三方维护,委托开发等挡建牌
- 所有交互使用「网号」平台「网号」的业务实体,不得自私存储,备份公民的个人「网号」临时信息,关联「网号」信息,除了极其有限的个人授权部分,如年龄,性别
- 在「网号」平台上线后,强制各个已经存有公民个人实名信息的平台实体责任方,关联「网号」后,删除原始认证数据
大家都清楚所谓「网号」在个人数据早已千疮百孔的各个碎片化服务平台上,意义是形式上的
请记住:
抱着希望,最大惠及的,是那些新生儿,甚至不是已经关联到房产证上的学龄前儿童
发布于 2024-07-31 16:54・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天伐炼狱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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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酌 - 0 个点赞 👍
十几亿人说实名就实名,几百万人财产公开困难重重。
之前担心会一直存在的健康码取消了,结果还是太天真,人家有更绝的招。
话说这个征求意见会不会是为了精准打击提前瞄准呢?
编辑于 2024-07-31 13:22・IP 属地天津查看全文>>
举起手来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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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地小松鼠 - 0 个点赞 👍
第五条要是能做到的话还是能够避免很多信息泄漏的,毕竟现在很多信息泄漏都是平台监守自盗,网号如果能够实现跟身份证同样的实名认证的同时做到跟身份证号码完全不同,就能避免平台人员监守自盗了。
同时如果将短信验证码也优化掉,改为只使用指纹识别验证,不收集面容和虹膜信息,就能进一步避免面部信息泄露。如果能这么搞,我还是愿意使用网号的。
发布于 2024-07-31 22:10・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