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开鲁县种地先交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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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涉万水攀千山 - 5 个点赞 👍
草地私自改成耕地是触犯刑法的行为。让子弹飞一会儿!我建议别一有热点就激动!更别提“什么如果种地能挣钱,农民将无地可种!”什么的,那不是盐碱地,是草地。当时承包的用途是兴建奶牛养殖场!不是让农民去开荒的!
整件事情我觉得有几个一般人容易忽视的地方!
1、草地私自改成耕地是触犯刑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一)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
(二)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所以草地私自更改成为耕地,是触犯刑法的行为!草原不能开垦为耕地主要是因为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土地沙化。由于耕地种植作物都是周期性的,不可能地里一直有作物在,当没有作物固定土壤的时候,风吹日晒雨淋,草原就容易变成荒漠了,而且草原上的各种动物也都没有栖息地了。所以国家才立法保护草原!
2、能承包几千亩草场,兴建奶牛养殖场的也不是普通农民,本次舆情如此火爆,与其摄像手法、高超的剪辑手法和操控新闻热点的能力分不开的,要不是老板是高人,要么是背后有高人!基层村镇工作人员即便粗鲁野蛮也不可能像视频中一样,没有前因后果警察也不可能介入进去。但是这部分我们都没有看到。希望有更详细的背景资料后面能出现。
3、200元一亩水浇地的承包费本身很便宜。按照新闻里讲,还有别的承包户都接受了,只是这个老板拒绝接受,还引发了已经交钱的人去阻挠老板的耕种行为。
4、这个地方可能不是荒地或者盐碱地,应该传统草场。看一下旁边有新开河还有小湖泊。不远就是草原旅游区和牧场。看卫星图能看出来绿色很多,应该是草场。
这件事情,其实我猜测是双方都违法了。老板们承包了几千亩草甸准备搞奶牛养殖场,但这几年养殖行情不好,加上可能是风调雨顺,种农作物反而更容易挣钱。就想着不养奶牛了,改变土地用途种庄稼,5000多亩地变更用途这不是乡镇甚至县里能合法审批的,所以就准备偷着干。
乡镇甚至县里呢可能因为财政紧张,加上也许有想帮老板的忙,就准备偷偷的允许了,但是也准备收个200元一亩的费用,但是老板拒绝缴费,准备按照5元钱一亩草地的承包费种庄稼。那政府既没有收到钱,还要承担如此大的风险,因此不干了。
双方都知道这里的违法之处。因此才有副书记带着警察义正言辞的出警。而老板们只强调200元钱的承包费增加而不敢提所谓的草地变更的问题。这个事情现在闹这么大,估计不好收场了,副书记只是最先倒下的,后面应该还有很多。。。
贴一个案例:擅改用途造成7000余亩草场不同程度被破坏 28人获刑
所以,我们坐等最后的结果就好了。。不能谁拍视频谁有理!
关注我,我们一起勘破迷雾,接近真相;改善认知,重新认识世界!从接受到热爱我们当下充满挑战的人生!
编辑于 2024-04-24 09:15・IP 属地陕西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行思修 - 5 个点赞 👍
苏联有两百万党员的时候打赢了卫国战争
有两千万党员的时候亡党亡国
我们有四百多万党员的时候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现在我们有八千多万党员 而且纪云浩先生也是光荣地其中一员……
编辑于 2024-04-24 17:50・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赵百度 - 5 个点赞 👍
承包户,在2004年承包一块土地,大部分是荒地。
根据村支书的说法,沙沼地,坑洼不平,还有水坑,包了没收获,没人要。
根据承包户的说法,盐碱地,寸草不生,当年5元/每亩都没人包。
承包土地4年左右,在2007~2009年,国土二调,被认定为草地。
这就有争议了,认定为草地的原因是什么?荒地上长点野草就是草地?
还是承包户改良土地,种牧草,所以被认定为草地? 采访里没说,时间久远无从得知了~
承包户持续改良土地,平整土地,施有机肥,种植固氮植物,然后2017~2021年的国土三调,此块土地被认定为耕地了。
根据三农发布在微博上的说法,政府要求种地的,还给了种地补贴。但今年突然就要求每亩地补交200元/年,政府人员说:我不懂法,上边要求敛钱,不给钱就不让种地。这根明抢有什么区别?
肉喇叭承包户说违法了,哪里违法了?开荒犯法?
肉喇叭说更改土地用途,麻烦你看看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肉喇叭又说:根据草原法,破坏草地,这是犯罪。沙沼地、盐碱地,上面长点野草,这就算草原了?承包土地后,翻地弄死点野草,这就犯法了?为了扣黑帽,乱用法律条文,要点脸吧~
肉喇叭又找理由说:内蒙古开鲁县年平均降雨只有333.3毫米,气候干旱,种地会造成水土流失。这个理由更搞笑了,中国很多地区年平均降雨只有100、200,如果干旱地区都不能种地了,大家集体喝西北风更环保。其次,种地会不会造成水土流失,会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这是国土资源与环保部门才能下结论的,肉喇叭一口咬定种地就会造成水土流失,这是犯罪,简直是颠倒黑白,莫须有。
无论是法律,还是党中央,都是认可开荒的。
党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中提到“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条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官方从来没说承包户犯法,公告中也承认是新增耕地。肉喇叭反而一个劲找各种莫须有的理由,说承包户违法,脸都不要了。
如果政府认为合同情势变更,走法律途径解决啊,阻拦春耕,扣押农用机械,警察抓人,不给钱就不让种地,这不是明抢吗?
如果是老百姓这么干,早就抓起来,要么是抢劫,要么是敲诈勒索,进去吃牢饭了。
穿了一身皮,就给一个免职处分,1年后还能重启复用,真魔幻了。
编辑于 2024-04-26 12:39・IP 属地贵州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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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
法盲没看见合同,不代表所有人没看见合同,承包人违法更改土地性质在前,镇政府粗暴执法在后(前者违法,后者伤人心)。
真正被承包人占便宜的村集体村民(土地的所有者)被晾在一边无人关心,媒体和无脑网民一股脑的关心起承包商人(承包5000亩土地)来了。
从依法治国来说:
镇政府依法治理侵占土地问题,当事的党委副书记是有作为有担当的干部,只是不够成熟,没有更灵活巧妙利用执法工具,可以让林草局、环保局出面查处,可以在春耕后查处,拦车这种执法手段有点粗鲁。
商人把承包的草地违法更改为耕地,本来就应该被依法打击,《土地法》有明文规定。内蒙古这种干旱地区擅自毁草开荒,这就是破坏环境,这时候要是被舆论裹挟,以后再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那就是闹笑话了。
此事里面,涉及到三普(第三次土地普查),首先三普是不能作为耕地划分依据的,但是因为三普把这些地归类为耕地,政府也愿意顺水推舟,把草地/耕地差价补齐就行,村集体有权利也应该收这笔钱,难道村民(土地所有者)就活该吃亏吗?
从讲政治(为人民服务)来说
“粮食安全”和“绿水青山”,两个国策都要遵守,既然三普也归类为耕地了,地方政府顺水推舟,要求承包商人补差价,合情合理。
补差价合情合理,《土地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当地村集体)的利益不能被无视,承包商事实上就是不愿意交钱,以承包草地的费用已经交过来搪塞,本质上还想占便宜。
如果承包方违法更改土地性质(违背合同)在先,合同另外一方完全可以解除承包合同,换个承包商,毕竟程序合法。
承包商人交钱是应该的,但是什么时候收钱是有谈判空间的,毕竟当地政府应该也不想把商人赶尽杀绝。承包5000亩土地的商人,在当地也是一个蛮大的GDP创造者了,如果镇政府不打算换个承包商,只是想依法收个差价,那谈判协调一个期限(比如秋收后再收钱),估计也是有空间的,但这要取得上级部门支持,这也是想知乡镇干部事多权小最为难的地方。
既然有谈判空间,镇政府就有执法空间,可以不用抓在春耕前执法,这样容易激化矛盾,两败俱伤,可以播种完慢慢催款,让林草局、环保局出面,柔性执法,还不用承担风险。
最后的最后
我想说,政府除了要办事(按法律授权执行法律),也要施政(为人民利益服务)。
当地村民、承包商人其实也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强行阻拦春耕,对二者的利益都有损害,就这件事而言,晚一点执法是维护了二者的共同利益的。
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要求还是满高的,这位年轻干部说句气话,被网民围攻,也是这种提现。
发布于 2024-04-24 09:35・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林深 - 4 个点赞 👍
这位就是被群众问的急眼了。我估计在这个视频前面还有很长一段视频没有放出来。
承包人随意变更土地性质是违法的,草场改耕地会造成当地水土流失,更别说改完之后以一年七百元的价格租出去了。四块钱租的,七百租出去,这个承包人当代地主呀!
这都算的上侵吞国有资产了,这人是怎么有那个脸,说自己是农民的。躺在家里,靠着土地,一年进账几百万。
基层最大的问题就是什么事都想调和,这个事一开始行政部门就不应该动用行政手段想通过增加土地承包金额的方式默认变更土地性质变更。这个县胆子也挺肥的,让生态环境部门查到了,这就是县政府集体违法违纪。
正常流程,涉及违法犯罪的。直接让公安部门派出人员针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抓捕,检察院起诉。
涉及民事纠纷的,出律师,打官司。
依据流程办事,按规矩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做成事,谋工作的前提是保护好自己。
编辑于 2024-04-27 10:39・IP 属地黑龙江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深蓝 - 3 个点赞 👍
西方不知道谁说过这么一句话:
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要改变这种局面其实也很简单让民众觉醒,强调公民意识,去掉人民想法,树立纳税人意识,慢慢来,思想起来了,接下来就是顺其自然了。无论是西方的文艺复兴还是古代的百家争鸣,大事之前必有一场思想的运动。
发布于 2024-04-24 12:49・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克旗 - 3 个点赞 👍
村民有没有过错?
双胜村委会与张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国土二调”数据显示,该地块主要是林草地类。“国土三调”数据显示,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其中的4650亩地块“国土三调”调查认定为耕地,实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
村集体考虑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同意张某柱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适用每亩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经过了解,张某林已将其中大部分地块转租给别人经营,每亩每年租金700元以上。
按村集体决议,虽多次与张某柱、张某林沟通,但其始终不愿缴纳费用,且于4月12日实施了翻耙行为。
首先,必须要说一点,承包人未经允许将草地、林地改为耕地的行为,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这是当地公安机关介入的关键原因。
草地用来放牧,耕地用来种植,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产模式。
承包这6000亩牧场后,经过20年的努力,承包者成功地把这些草地、林地(或者说他们口中的盐碱地)变成了可以水浇的耕地,原本只能用来放牧、种树的地,现在改为种庄稼,每亩纯利润大幅提升。
2020年国土三调的时候,这些人所承包的土地被航拍,性质定为耕地,于是村里通知每亩补交200元。
草地有草地适宜的地质和气候条件,耕地有耕地适宜的地质和气候条件,盲目改变用地功能并不科学,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这是2018年的半月谈文章
在比较干旱的地区大水漫灌或只灌不排,会导致地下水位上升。地下水位上升时把地下的盐分带到地表面来,在强烈的阳光照射下水分蒸发,盐分留在地表,使地表土壤中盐分增多,出现盐渍化;在沿海地区,人们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海水入侵,使地下水质恶化。再加上灌溉不合理地下水位上升,盐分随着上升,土质恶化;在一些比较干旱的地区河流上游的人们大量引水灌溉,使河流流向下游的水量减少、入海水量减少,海水倒灌导致沿海三角洲土壤盐渍化,如尼罗河三角洲地区。
根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擅自将草原改变为耕地,同样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而早在1999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第27条也明确规定,“草原流转后非法开垦的,由旗县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草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承包者擅自将草地、林地改为耕地,的的确确已经违法,甚至犯罪了。
即便承包者以所承包的草地、林地植被长势不佳为由,认为将其改造成耕地尚不足以构成犯罪,但这起码也是情势变更。
国家有制度,祖宗有章法。就算要变更,她也必须让汤姆丁运作,通过一定程序才能把工业用地变为商业用地。
现在,不追究你的违法违规甚至犯罪责任,难道真的也不该要求补交耕地使用费吗?
有个词大家可能不陌生:补交地价。是指国有土地的用途在发生改变之后,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补交差价,才能够继续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高小琴花了2000万买了500亩工业用地,结果买了没多久,北京市的规划就调整了,这块工业用地被调整为商业用地,地价就涨到了3亿。此时,如果高小琴想继续使用这片土地,那么她必须支付土地价值。因为,政府同样可以依据民法典的情势变更调整合同的适用问题。
回到内蒙古这里,同样的道理,你原本几块钱一亩的土地承包为草地、林地,现在都被你改耕为耕地了,难道不还土地溢价吗?当地的通报会立场已经很明确:干部免职,但200元不放过,将由村民通过诉讼手段解决。
如果不出意外,当地村委会将起诉这些承包方,他们要么赔偿承包方擅自改变承包地的用途给村庄带来的经济损失,要么终止合同。没有人阻止农民种地,但一切都必须依法进行。签订牧场合同,然后擅自改变牧场的功能,怎么就这么好?编辑于 2024-04-24 16:54・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大理寺卿 - 3 个点赞 👍
真要倒查掀个底朝天吗?这事如果按部就班的查下去,承包土地以草地名义(5元一亩)低价承包的洞捅破天,承包人也没土地了,土地再便宜,也不会是5元一亩。
这事最后估计承包人也不想捅破天,因为自己会没土地,最后协商解决,然后双方都会不约而同达成默契冷处理。国土二调2018年就已经确认这事水浇地,18年到现在也有5个收获年了,土地属性一旦按照法律严格执行(草原法严令禁止变草地为耕地),承包人直接没地。
基层干部说实话,娘不疼,爹不爱,一直在受夹板气。工资不如经济发达城市,又得随时和中国历朝历代的超级政治正确——农民对线,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同样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和社会责任差太多了。
发布于 2024-04-24 18:48・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阿萨德10086 - 3 个点赞 👍
帮各位整理了一下。
事实一:涉事各方并非为村民和政府,而是承包商4块一亩从村民手上拿地6000亩,然后700一亩转租。
事实二:合同约定为奶牛养殖牧草,不得改变用途。
事实三:签合同时,土地性质为沼荒草地,承包商拿地时候直接就开始开垦种玉米,开始几百亩,后面几千亩都是种玉米,以至于第三次土地现状调查直接将这里认定为耕地。
注:三调只是基于现状认定,不是规划层面,具体情况要看二调情况。
事实四:一个地方适不适合种地主要看气候,而不是只看土壤,什么盐碱地改良就是扯蛋。这个地方能种玉米是因为降雨变多了,仅此而已,承包商还要打井抽地下水灌溉,玉米需水量很高,再这样高强度种个几年,等降雨一少,土地板结盐碱化会更加严重,地下水被抽干,这里可能直接就是6000亩沙漠。到时候准备花多少钱治理?
事实五:我们要知道,草场上固沙的植物特点就是长得慢,用水少,一片草场养护最起码得十几年。为了种玉米就破坏草场生态,当地政府及农林草主管部门严重渎职。
编辑于 2024-04-25 13:20・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陈无聊 - 3 个点赞 👍
内蒙那里,通辽、赤峰、奈曼旗我都去过。
那里跟你们内地人想像的不一样。
比如说一片草地,实际上是盐碱地、沙漠。
而且,沙漠、盐碱地下面都是水。
一个指头插到沙漠地、盐碱地里,手指头就是湿的。
即当地,地下水丰富。(是辽河的源头)
这种地方,其实很适合种植业。
玉米有一个黄金产区就在中国,叫镰刀弯区,你们查一下,通辽也包括在内。
另外,这个地方还是优质水稻产区,因为地下水太丰富了,而且碱性土更适合水稻。
南方是酸性土,其实不适合水稻生长。南方农民世世代代用草木灰倒进地里,中和酸性,才改造成水稻田的。
讲完这些背景知识,我的猜测是这样的:
一个大户用低价租下来当地的荒草地(通辽下面的县,人少,到处是这样的土地),然后改造,将其变成可耕地,再转租出去种玉米或水稻。
但是,中国农业部有十几个卫星,天天看哪里烧秸秆、撂荒、开垦、变林草为耕,变耕地为林草。。
结果农业部发现这个地方,不是规划中的耕地,是规划中的荒地(荒地一定要必须有的,而且面积要非常大,要保护生态多样化,中国不能处处荒地都拿来种地),而现在要种地了。。
农业部一个电话打过来,政府慌了,就叫乡镇去处理。乡镇警察、干部语气粗鲁。。
乡下的官员都是这样的,声音大,动作指手画脚。。跟农民打交道,本来就是如此。
结果承包户把这个传到网上,引发舆论。。和当年甘肃某承包户种树一样。。
城里的小资十指不沾阳春水,没去过建筑工地。。没有跟农民、工人打过交道,觉得乡镇公务员态度不好。。
我经历事多,那些说窗口行业、"不得打骂顾客"的服务员、香港茶餐厅服务员态度恶劣的(香港香餐厅服务员据说对所有的顾客都恶劣,不分大陆人、香港人、外国人),不妨反思一下自己:你是不是那个让人家态度恶劣的人?你去干一个月试试。。
发布于 2024-04-25 18:58・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昌哥红茶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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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zzasun - 2 个点赞 👍
没啥看法。处理公告发布前就预测了,免职,顶天就党内警告。罚酒三杯,这杯子稍微大了一丢丢而已,装的还是茅台。
这事和后续的处理方式,烫嘴病毒那三年看的多了,有用吗?
你觉得
可能会
实际上
结果就是
编辑于 2024-04-24 11:53・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不吃牛肉古天乐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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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不会飞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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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随波不逐流 - 2 个点赞 👍
有明眼人看到了,镇政府和承包者都他喵的违法了,该抓抓,该咋地咋地。
小学生和某些一根筋则认为,因为镇政府违法了,错了,所以推导出,承包者没错,国家应该答应承包者的一切诉求。
另外,那个不懂法的什么干部是事实,没什么好奇怪的。NASA的局长法律系毕业,然后一直在国会系统游荡,一天航天口没呆过,一样当局长。别看你乎整天吹嘘公务员咋样咋样,你们懂法的过法考的有几个愿意往那个地方考的?
发布于 2024-04-25 01:52・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南望江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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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打工的周某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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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知 - 2 个点赞 👍
开鲁县“阻耕”事件反转了。
这是一个村集体对抗外来资本家的险恶故事。
根据人民网报道,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于2004年,与张某林、张某柱兄弟签署土地转承包合同,以4元/亩的超低价,将5600亩荒沼草地出租,但规定了土地用途,只能用来兴建奶牛养殖场和饲草料种植。也就是说,这块土地是不许被改作耕地的。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是内蒙古,是中国传统的牧场区。为了保护生态,中国曾大规模退耕还林还草。除此之外,当地政府愿意以4元/亩的超低价,引入张某林、张某柱的投资开发,看中的是奶牛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就像上海市引入特斯拉,愿意给土地、给贷款,背后却是高额的税收对赌。
开鲁县引入奶牛养殖场,也有当地经济和财政税收的考虑的。一个奶牛场建起来了,就能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资兴建更多的奶牛场。开鲁县政府也能在养殖经济中,获得税收。可张某林、张某柱兄弟拿下这5600亩土地后,没有大规模发展奶牛养殖业,而是私自变更土地性质,将草场变成了耕地。要知道,中国在2006年就免除农业税了。土地性质一变,缴税归零,还能额外获取超额利润。
这个张某柱、张某林都不是农民,一个是深圳户籍,另一个是通辽市科尔沁区户籍,都是来自大城市里的资本家。在坐拥5600亩土地的情况下,说他们是“农场主”也不为过。
在改变土地性质后,张某林、张某柱自己也不种地,而是直接把4650亩草地,开垦成了耕地,以700元/亩转租给其他农户种植,每年租金收入就能狂赚325.5万元。换句话说,当地农民想要种地,还得给他们交租金。这岂不是当代新地主?有些人说,是当地政府耍无赖。人家租户把房子精装修了,承租方就不乐意了,要加收租金。
可事实是,这里原本是民宅,不许改造商铺的。可你一个租户,私自把民宅改成商铺,未经任何法律允许,还违反了最初签订的“承包合同”,承包方怎么就不能起诉你了?如果允许改造商铺,村民自己傻吗?自己不会改吗?非要低价租给你?
为什么宁愿4块钱一亩出租,村民自己也不种?一个关键原因是,这里原来是草场,是不许种地的,也不许改造的。要是公开透明招标,这块土地就是可以改造成耕地的,怎么可能如此低价租给张某柱,张某林兄弟?难道其他人都是傻子吗?
光种粮食,一亩地也能产出1000元以上的收入。它是被锁定只能种草料,承租价格才被打低到了4元/亩。而且,耕地还有额外的农业补贴,约50元/亩,4650亩还能拿到23.25万元补贴收入。就冲着这个补贴,村民能自己不种,以4元/亩的超低价租给张某柱、张某林吗?难道农民都是大傻子?
大家要知道,草场是有水的。这里面的核心是,张某柱、张某林在不守法,合同违约的情况下,私自改变土地性质,谋取巨额利润。从执法者角度而言,开鲁县政府在原则上也没有大错误。
开鲁县恰好被选中为新增耕地试点单位。对新增且未确权的耕地,国家规定,有两种处理办法:
一是,优先交给原承包户经营,但需要按照新增耕地支付补偿金。这就是开鲁县要求张某柱、张某林额外支付200元/亩租金的原因。其实,当地70%的农户都缴了,张某柱、张某林是拒绝支付耕地租金的少数派。
二是,走诉讼路线,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直接收回土地,交由村集体统一管理。
因为这是非法开垦的新增耕地,原承包方既没有所有权,也没有使用权,跟城市里的违建建筑是一种性质的。就好比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拿下一块旅游用地,私自建设豪华别墅,打造高端私人会所。在《人民的名义》中,高小琴的山水集团就是这么发家致富的。
张某柱、张某林的核心利润来源,不是种地所得,而是变更土地性质后,当上了大地主,坐收租子所得,是对村民集体利益的严重侵犯。如果开鲁县没有被选为“高效利用新增耕地试点单位”,张某柱、张某林的行为是完全违法的,是需要退耕还草的。
正是有了“高效利用新增耕地试点工作”的推行,才不需要退耕还草,允许与村集体协商,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也就是说,原来租给你的是“草地”,现在租给你的是“耕地”,原承包户需要按耕地性质,支付补偿金。这才符合《民法典》第533“情势变更”条款。从法理来说,张某柱、张某林虚构“农民身份”打赢了舆论牌,但打不赢司法牌。
当前,经县、镇、村三级协商,当地村集体已经决定走诉讼路线,到法院起诉张某柱、张某林。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协商失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判处,解除原承包合同,新增耕地全部收回村集体。
对中国农民而言,捍卫村集体利益,才能保护农村经济,稳定粮食生产。如果大量的城市资本下乡,非法改变土地用途,挤占村民利益,那才是真正的破坏乡村振兴。要知道,乡村振兴不是振兴城市资本,而是振兴农村农民。
首先,是要让农民富起来,而不是鼓励城市资本下乡,以非法更变土地性质为前提,反而当起了21世纪的新地主!
发布于 2024-04-26 14:01・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耶律萧 - 2 个点赞 👍
很多人没搞清楚,土地能否耕种这件事情是有争议的。现在已经划成了耕地,如何去收费,该不该收费都是要去协商的,如何既保障租户的利益又保障集体利益。在协商好之前不应该介入租户的耕种。
而以纪云浩书记为代表的基层干部群众意识缺失,法律意识缺位,尤其是在其担任政法领导的同时,随意执法,抹黑了国家执法机关的形象。作为公职人员严重的不合格。
发布于 2024-04-27 14:36・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蜡笔小舅 - 2 个点赞 👍
也算是封建文化特色:
●合同上写着一码事
●实际干的另一码事
●执法的用第三码逻辑执法
●舆论可以接受第四码逻辑解释
大家都找到了〔和平〕的归属。
这都能公开达成。
从不在意建立一个可持续进步的规则。
发布于 2024-04-27 13:45・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aogutu葛忠涛 - 2 个点赞 👍
4块钱承包5000亩地再700元转包给十几个资产百万的外地人,利润近200倍高到能让马克思笔下的资本家绞死自己50次。同时违法乱垦草地破坏生态,违规转租他人(人均资产百万),违反合同改变土地性质多年村乡镇县各政府无一人能管。悲惨村民地没了,钱没了,水没了,生态也没了,唯一站出来维护村民的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还舆论漩涡下免职了。
不敢想象这个大地主背后的实力。视频剪辑的掐头去尾的自称弱式群体,故意突出争吵中干部的气话,早有预谋。
发布于 2024-04-28 00:22・IP 属地贵州查看全文>>
东北真的没有知了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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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起个吧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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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大壮 - 1 个点赞 👍
如果是草地擅自改为耕地,那么应该退耕还草,而不是多交钱。
草地、林地等都是不能随便变为耕地的。
而这件事全程没有任何提到过种植户违规的情况。
看三农的报道,这块地在04年承包时属于是没人要的荒地,所以承包费用很低,然后他们在多年的培育下这块地现在成了耕地。
这种变化不是自然引起的,也不是政策变了,而是这家人努力所得。
那么村委会觉得自己吃亏了,要求每亩地增加200元,否则就要收回。
这种属于典型的经济纠纷,正常应该选择上诉让法院去判断,而不是镇政府出面干涉。
这事和镇政府没什么关系,镇党委副书记带人阻碍耕田是不合理的,带警察抓人更是权利滥用。
而面对种植户的质问,村委会说自己不懂法,镇党委副书记也说自己不懂法,这就可笑了。
基层干部不懂法,那么这个基层干部是怎么当的?
他能调动警察也不合规,估计是因为这个书记当初在派出所工作过,动用的私人关系。
这件事就是一起种植户和村集体的经济纠纷,而政府却滥用职权,典型的违规违纪。
编辑于 2024-04-24 12:57・IP 属地吉林查看全文>>
不可及 - 1 个点赞 👍
这是一起村集体组织与村民之间的因为集体土地耕种租赁关系纠纷引发的矛盾,于法于理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解决,即便是涉及镇政府征用土地补偿那样的纠纷,也有行政诉讼可以去调解,而令人感到困惑的是,这位镇里的芝麻官,为何冲在了矛盾的前沿,而且气势汹汹,这事貌似与镇政府没有太大的关系啊,镇政府应当充当调解者,而非冲在前沿的焦点,尤其是这位乡镇书记,态度过于强硬,相当于把矛盾引到了自己身上。
并且,这位乡镇书记的言行于法无据,说出的话也漏洞颇多。
首先,在这件事上,作为镇书记应当化解基层矛盾,而非站台,扩大矛盾,这事本非镇政府引起的,但是镇政府却实施了扣押农机,乡镇派出所口头传唤,强制带离村民,这些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在民事纠纷未经过司法程序判决定论前,乡镇政府和派出所动用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手段,容易成为错误违法的行政行为,引发舆情。
其次,镇政府书记在缺少法律常识,摸不清事件中法律关系,适用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着别人手机录像,高调的说出一些于法无据的论断性言辞,非常不理智,就如同前两年那位面对媒体说把恶意返乡者拘留的地方干部,一夜成名,一鸣惊人。作为干部,面对公众,一言一行不是代表个人,而是党政机关,不谨言慎行万万不行,加强党规法律,国家政策,指导精神的的学习无比重要。
总而言之,这件事确实是又一次警醒,流量时代,法治社会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地方为政的大官小吏,可是要好好的深造法律常识啊!
发布于 2024-04-24 17:51・IP 属地山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警小妹 - 1 个点赞 👍
双胜村委会与张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此地块不是二轮延包范围的土地。“国土二调”数据显示,该地块主要是林草地类。“国土三调”数据显示,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其中的4650亩地块“国土三调”调查认定为耕地,实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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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钱也没有这么值钱吧,4元能承包一亩地一年?光这个条款就可以看出当初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收了不少黑钱或者好处,所以中间对承包者变更土地用途也不管不问!现在这合同20年到期了,集体组织成员已经忍无可忍了,肯定得废除!乙方以为抓住了甲方当事人的把柄,真想把这便宜继续占下去?脸太厚了吧,
当然地方政府处置失当,特别是那个纪云浩,语出狂言,被查处完全应该,从当初签订这个荒谬的合同,留下这么大的尾巴,中间过程又睁眼闭眼,可以看出当地管理混乱,目无法纪是长期的了
发布于 2024-04-24 17:00・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leeleelee - 1 个点赞 👍
首先,那里是内蒙古,不是土地肥沃的内地平原。。把不太好的草地当耕地用,能种几年?过几年土地荒漠你猜是这帮人去治理还是国家出钱治理。闭着眼睛就开喷的真该查查成分了。
其次,承包一开始就是做草地,现在私自变更用途,毫无疑问是违约的。而且这是集体土地,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最后,从这干部的操作来看,大概率不少人都这么干,只是这次遇到个打点都不打点的铁头(也没准儿是后面有高人指点)。处罚也是把这位拿来背锅的。
总得来说,该把乡镇干部的查一下。。。
发布于 2024-04-24 16:52・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霜夜瞳 - 1 个点赞 👍
记住这个地方在内蒙古,内蒙古缺水,大片种植盐碱地改成耕地需要大量水,从简单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这个水用的是地下水,在当地居民用水都非常紧缺的情况之下,用这个水来灌溉
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这里,那我肯定也希望有人出来说两句
发布于 2024-04-24 19:04・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穿越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