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内蒙古开鲁县有镇、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下田拦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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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干部,只不过是想给公家多敛财,小小涨点价怎么了,土地都是公家的,干不了就回收集体,现在是良田,还怕没人承包,小小佃户,还想翻天。
现在闹成这样,可把人家干部委屈的。
编辑于 2024-04-23 19:48・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泥狗腿子Nigonigo - 54 个点赞 👍
你说得对,但《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具有深远的意义。标志着罗马社会从习惯法时代进入成文法时代,在此之前,罗马的法律主要是习惯法,贵族法官拥有解释法律的权力,这常常被用来为贵族谋利益,损害了平民的权利。《十二铜表法》通过明确规定法律条文,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滥用和解释权力,保护了平民的利益,是平民反对贵族专制统治取得的一个胜利。
发布于 2024-04-24 10:02・IP 属地海南查看全文>>
风提 - 18 个点赞 👍
我想起去年也就是这个时候,网上流传着包地的林场主跪地哭诉,悲愤绝望的视频。
宁夏万亩树木被煤矿断水面临枯死,六旬林场主崩溃跪地求供水,镇政府回应「正在处理」,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然后网友炸了,央媒记者在千里外的吹着空调扣着帽子。而实质上这个事是林场主和当地村民还有煤矿三方的经济纠纷,最后强上价值观,搞了一个环保斗士大战黑心煤矿的剧本。最后这个事情,是怎么收尾的呢?还得是林业专家给大众科普沙漠地带种植阔叶林就是竭泽而渔,农场主为了挣钱无视环保,不是啥好人啊。
让子弹再飞一会吧,现在这个事情的剧本还处在基层干部破坏生产粗暴执法的阶段,等事情慢慢发酵,会有权威专家给我们科普什么是盐碱地,什么是水浇地,变更土地性质用水量会变多少,会对环境产生什么影响,正规的变更土地性质是个什么流程,不同性质的土地承包费是多少。等到网友对这些事情了解清楚之后,再来判断谁是谁非也不迟。
编辑于 2024-04-24 16:22・IP 属地内蒙古查看全文>>
春风化雨入夏 - 17 个点赞 👍
土地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发包方一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承包方则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如果农民的土地承包合同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向以下部门或机构寻求帮助:
农业农村部门:他们对土地承包相关事务较为熟悉,能提供指导和支持。
司法机关:如法院,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农民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法律援助。
消费者协会:在涉及一些相关消费权益问题时可以求助。
在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下田拦春耕,这种行为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严重违背了中央关于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精神,也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纠正和问责。
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一种法律契约,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期内,农民有权自主决定种植什么作物,何时种植,如何种植,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和阻挠。镇、村干部下田拦春耕,不仅违反了合同法,也侵犯了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权,是对农民的不尊重和不信任。
镇、村干部下田拦春耕的背后,可能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和矛盾。比如,土地流转纠纷、土地用途变更、土地征收补偿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就会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村的稳定和谐。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深入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镇、村干部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积极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等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农民的信任和支持,才能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总之,内蒙古开鲁县有镇、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下田拦春耕,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同时,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发布于 2024-04-24 10:19・IP 属地新疆查看全文>>
上河同心 - 7 个点赞 👍
其实这件事背后透露出来的问题,才是真正的问题。
注意,我不是说政府经济方面的问题。而是如果基层都是这种货色在管理,好事也能变成坏事,坏事也会发展成冲突,更遑论如何治理了。
想想这些既没能力素质又低,又不懂法的人是怎么混上去的。
编辑于 2024-04-24 18:22・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北冥一小鱼 - 6 个点赞 👍
大家注意这件事的背景了吗?是镇和村里“敛钱”,更大的背景是中国这两年地方财政的恶化。
其实这是历史的重演而已,1995-2000年农村的常态。
二十到三十年前,这种事情在农村更普遍,因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央为解决自身财政大幅提高中央分配比例,好收的税归中央。于是地方财政很快恶化了,地方治理随之开始恶化,这产生了两个恶果。
一是治安迅速恶化,由于地方治理能力下降(地方没钱),加上经济转型带来的社会压力(1992年开启第二波市场化改革冲锋,第一波1988年“物价闯关”失败导致次年危机),大量重刑事案件和黑社会起来(最典型是引发1996第二次严打的北京三大案,鹿宪洲案、白宝山案和副国级领导人李济深之子李沛瑶被现役武警杀死的案件)。
另外一个就是农村迅速衰败,村镇县几级基层为了维持自身,加大了对农村的摊牌,引发广发抗税骚乱,1995年笔者所在村子就发生两件事情,记忆里是春夏抗税骚乱流血受伤了不少人,二是秋天乡村老师因为欠工资罢课了几天。更加恶劣的是1999年年底江西丰城事件,数万农民围攻乡政府,吊死了派出所长。江西这事情引发的结果是中央废止农业税。
这事还加速了城市化,1995年后农民工开始大规模进城和农村摊牌生活恶化有很大关系。
后来地方财政的解决和“土地财政”有很大关系。
地方能够从土地上获得额外财政,就看不上农村那三瓜两枣。地方政府也是人,能够不侵扰民间而获得财政收入,他们也不愿意去加大摊派,引发民间骚乱。
1998年土地出让金只有508亿,相当于与全国正税收入5.1%,2020年,8.4万亿,相当于正税收入的46%,但正税很大一部分要上缴中央及转移支付的。开鲁县就是重要的转移支付地方之一,可以看县的年报,都是几亿的收入,30几亿的支出。
但是,这两年房价下滑,地方财政恶化,江苏、浙江这种大省自己的财政都有问题,能够上缴供转移支付的就会减少。
这种事情重新多起来,还有地方各种罚款也会多起来。
只是由于现在网络发达和前几年对基层组织的整肃让公权力不会像二十多年前那么嚣张。
但是,这几年这种新闻会越来越多。
发布于 2024-04-24 09:37・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6 个点赞 👍
根据通辽市开鲁县公布的2022年财政数据表明: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064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367万元。
7.5亿收入 vs 35.5亿支出。如果大家经常看某位欧洲伪史论的经济学家分析的话,就明白全国各县经济之中,这位应该还在中游水平。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5.3亿元,同比增长15.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0.6亿元,同比下降15%。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713元,比上年增长9.0%。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468元,比上年增长2.5%。人均消费涨了,消费品下降跌15%。县城下辖乡镇,人跑了。
而过去20年恰好是基层公务员扩编大潮,约年10%的速度递增。有人,才能完成家家扶贫全民脱贫的历史伟业。
那么,僧多粥少,僧又走不掉,会发生什么呢?
这个个例倒无所谓,那些个乡镇干部也不是什么素质特别落后的(我指的是这个群体里)。这个乡镇就指着你一年这一百多万来付大家去年绩效的20%了。也就是说,虽然千里之外我们这些网民也许会有义愤。但毕竟当地所有干部,都会认为是冤枉的——都是背锅,都是干活。
所以未来也不难猜:你种牧草,那你车进不进地?用不用水电?架不架水管?你再动工,要不要手续?
完全可以每个环节卡你两周,没批文不放行。农业生产,几百个环节,你受不受得了?反正,整垮你,赶紧换下一家,毕竟你挤不出来了。
你说要时间能不能宽限?能不能加快进度?对不起,国家有法律规定。批文在走流程。已经在商量了,但我们事情也多,给你特事特办了。
然后这几个哥们的娃如果在市内念书,那也别想了,指不定学籍就卡住。
秦桧说“莫须有”。啥是莫须有?莫须,就是等一下的意思。秦桧抓到岳飞,岳飞问,我什么罪?秦桧说,你等我找找,肯定有的。大宋这么多法律,总有一条适合你。
最好的解法是,给那个老头拍拍肩,说,老哥,虽然你这辈子算毁了,但咱还有孩子,走,去广东,去上海,别斗了。
编辑于 2024-04-24 14:46・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愿做人 - 6 个点赞 👍
挺震撼的
震撼的不是基层流氓口出狂言,而是这钱居然没人给。流氓嘴里说要收钱,如果我盲猜正确,这笔钱台面下真应该给,但不是这些农户给。
所谓沙头买卖有人做,赔本生意无人干,千里迢迢跑去边远地区开荒,结果开荒后不种果子不种菇不种药,种最赚不到钱的基本粮食
这里面利润点到底在哪?
我盲猜啊,这事跟我在塞里斯时候看过差不多,发达地区恪守耕地红线,但是发达地区耕地又要开发怎么办?去蒙古,东北,山东,新疆这些地方,一比一,甚至一比一点五置换耕地
过去承包开荒的先期费用,农机租用啊,化肥啊等等,反正头几年承包人改荒改草改山改林改湿地的费用都是有发达地区又或者开发商给折扣甚至报销,所以去种基本粮食还真有利润
这报销费用里面当然就包括,发达地区给这些地方县,州,旗,市的一些政策啊,扶持啊,等等等。毕竟那是当地的土地,你过去又不是开厂修路,是去搞耕地置换的,置换后自己就可以开厂修路或者搞房地产卖地,给点当地补偿合情合理。
然后九成原因,今年这钱没收到或者扶持撤掉了,人家就卡着点来拦春耕,不给钱就让你耕地荒废
农户肯定不干啊,我来搞粮食这点利润,就是其它费用搞定了我才来的,要算上各种费用,这里面有毛个利润啊?
但是塞里斯发达地区一来财政紧张,二来这房地产企业基本玩完,这钱就赖了不想出了。
一地鸡毛啊
编辑于 2024-04-24 16:24・IP 属地美国查看全文>>
永远感恩 - 5 个点赞 👍
首先这个农民是当地政协常委,不是普通穷苦农民。
第二,他以租草场的价格每亩几十元租了5000亩草地租了30年(PS:耕地租金贵多了,且经济效益高)
第三,根据国家“土地二调”的规则,地面只要种植了庄稼,在土地确定的时候,就可以被认定为“耕地”。他利用这个漏洞,在十几年间将租下的草场通过开垦等种种手段变更为耕地了。
第四:这样看下去是不是觉得合理合法?但是要考虑到一个问题,内蒙古是个畜牧业发达省份,承载着我国的牛羊以及相关配套产业,如果草场随意变更为耕地合法且无需承担其他责任,那么势必导致其他牧民将有样学样将其他草场变更为耕地,那么势必影响我国畜牧业发展,最终影响到我国牛羊肉和奶制品产业的发展,被西方卡脖子都有可能。
第五:总结一下,就是利用变更土地性质合法的漏洞将低价地变更为高价地。但是这个行为有可能影响到国家的产业布局,往大了说是影响国计民生的。
第六:这个纪云浩确实说话有些口无遮拦,祸从口出,对他处分也不冤枉。明明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他偏偏选择让人接受不了的方式,处分他不冤。
发布于 2024-04-26 01:39・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梅超鬼 - 5 个点赞 👍
稍微了解了一下,差不多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经济纠纷,这次一开始没调查清楚之前我哪边都没站,两边经济纠纷就上法院battle呗希望还是相信我国的法律的,但那两波人battle的过程中其中一波人叫来警察撑场子就有点变味了,警察来了不应该是协调吗?帮着一边阻拦另一边还叫嚣“我不懂法”,你不免职谁免职?
发布于 2024-04-24 14:41・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闻柏 - 5 个点赞 👍
这件事好多人在洗说什么承包人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了?哪改变了?本来是种草,可以算是经济作物,改种基本农作物了哪改变土地性质了?我只听过基本农作物耕田不能改经济作物,还没听说经济作物耕田不能改基本农作物呢?还有但凡是承包人有违规违法的地方,那副书记也不会用哄抢集体耕地为借口了!
编辑于 2024-04-24 06:52・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mo聊人 - 5 个点赞 👍
一切问题的根源是当初的分税制,这不就是90年代农村的普遍的真实再现吗?
搞分税地方没钱找农民加苛捐杂税,经历过的都知道,这个税那个费的,负担重的地方能到地里收成的40%以上,普遍30%以上。
后来因为房地产卖地可以弥补这块的收入,还不担骂名,房价高都去骂房地产商了,实际上嘿嘿。大家也你好我好过了十几年。
现如今房地产挂了,这收入大头没了,恐怕后面这样的乱象只会多不会少。
发布于 2024-04-24 13:50・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鲁班大师 - 4 个点赞 👍
一个高赞回答(我看时1346赞),答主是“乡镇干部,也干过村支部书记”。
如何看待内蒙古开鲁县有镇、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下田拦春耕?
这位先是按自己的算法算了一通,然后就说土地承包者“就回本了”。(他没有调查,也不用调查,就言之凿凿地别人回本了。)其中还有一句“04年可能小贵了点,但是你们要知道,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现在的地价,可是狠涨啊”。
其一,这位“乡镇干部”,没有调查具体情况就妄下定论;
其二,在2004年至今的20年里,土地承包者要投入多少资金,多少劳力,期间要承担多少风险,他全不理会。即使承包者早就回本,这也是在大量投入和承担风险之后的合理得益。如果不考虑风险的话,按他那自说自话的一通算,赚钱的方式还多着呢,何必种地。
其三,这一句“04年可能小贵了点,但是你们要知道,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现在的地价,可是狠涨啊”真是令人无语。
首先,土地承包者不是房产商,不是卖地的,地价狠涨和土地承包者有什么关系?
其次,如果他说的是因为地价狠涨导致农产品价格狠涨,土地承包者因此得到暴利。但这是实情吗?
再次,即使土地承包者因为地价狠涨导致农产品价格狠涨而得到暴利,也是合理的。因为地价狠涨是承包时未能确知的事情,承包者需要为此付出风险成本以及机会成本,即使得到暴利,只要合法,又有何不可?否则,这些年炒房赚钱的都要没收炒房收入?还是说这两年炒房亏本的你给补贴?
一个干过村支部书记的乡镇干部,作出一个这样的回答,还得到高赞。
呵呵,这真的很闹钟。
发布于 2024-04-24 16:06・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4 个点赞 👍
我觉得村干部尽职尽责,看到先富的,主动要求他们带动村集体一起共同富裕,做的非常到位。
反而是土地承包者,通过自己的努力,把盐碱地变成了水浇地,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收益,请得起播种机,买得了牛粪来施肥,却不想着反哺村集体,面对村里共同富裕减少贫富悬殊的要求,却缺乏思想觉悟,拿出了法律条文和承包条款出来对抗。
拿那种保护资本家的东西,西方人制造的契约概念,对抗共同富裕的政策,实在是落后又反动的表现。
如果村里连这种看得到的,且属于集体产权的村集体财富,都无法通过手段实现先富带动后富,更何况是其他隐藏得更深的财富类型呢???
发布于 2024-04-24 12:25・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飞猪 - 4 个点赞 👍
这本是一起法律纠纷,但又超越了法律的范围。
因为法律在当地一些人的眼里,早已成为了耳边风,眼中钉,不谈法律,我们谈权力。
第一,承包方种植户,抗辩交钱有没有法律依据?
这个承包发生的年份是在2004年,不论是按照04年的《土地管理法》还是按照21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都对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明确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地承包经营期限最高为30年,双方也签订了30年的合同,期限得到2034年,还有10年的承包期限,种植户也一次性交纳了土地承包费,现在依然还在承包期限内,即使是之前土地承包费比较低,但是也是双方的合意。
凭什么让人家违背合同要多交100多万呢?
所以,在法律层面,老农的抗辩是有法律依据,为什么这些老农敢同他们对抗,这就是心里有底。
第二,村主任,说法对吗?
村主任的主要理由:
以前是草地,现在变为了水地,得加钱!
上面让我收钱,我就收钱!以前的草地,是2004签订的30年承包合同,合同期限内草地变水地,在承包期内,这个理由怎么说的过去呢?
在合同期限内,没有任何的法定理由以及合同双方的合意,不得任意加价,这本是合同最基本的原则,否则要合同干嘛呢?
村主任本是本集体经济村民的负责人,是村民集体选举出来的,本应代表村民的合法利益,试问,这样的村主任如何代表村民的合法权益?
即使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果进行土地调整,也必须有法定的程序,经过村民会议的三分之二同意,并且要报镇政府和乡政府批准。
村主任有这样的法定召集程序和人民政府批准吗?
村主任能代表乡政府吗?
第三,纪书记说的对吗?
纪书记主要说了几句话:
土地不属于你们;
今天这个车我一定要扣;
我不懂法;土地在承包期间,如果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发生争议,首先应向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去起诉。
有争议找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来进行决定,没有任何的决定文件,以土地不属于种植户为由,这显然是单刀直入,枉法认定。即使人民政府不好认定,也应当告诉争议双方去法院起诉。
政法委副书记有权力进行直接认定吗?政法委书记不懂《土地管理法》吗?
农户,没有违反合同,正常农耕,政法委书记有法律依据和权力直接扣农机吗?
所以,都错了。
第四,如果没有媒体的宣传和介入,老农的结果将陷入当地的司法死循环。
一句上面让我收钱的,一句我不懂法,可想而知,当地的司法环境得有多么大的成长空间,老农去和这样的人去打官司,难度可想而知。
如果没有手机固定了现场的客观事实,没有媒体的介入和报道,这样的地方势力和权力,我们不得而知,更要命的是,这样的人如果坐在权力的位置上,能拿着权力把善良朴实的老百姓架在火中烤,权力不得到约束,不得到监督,就是这样的结果:
政法委不懂法;
村主任不为村民;
上面让我收钱,我就收钱;
110来了,我也不怕;
2034年承包期,还有十年,建议老农,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家中也多备几个摄像头和手机。
小小年纪,当上了政法委副书记,也不简单。
编辑于 2024-04-24 16:25・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北京刘馨远律师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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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川 - 2 个点赞 👍
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使全国几亿农民无偿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使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
对于当年打土豪分田地抢来的土地,开鲁县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纪说了实话:“这个地不属于你们”,能从地主手里抢,更能从你们这些刁民手里抢!
以后农民想种地,需要掂量掂量了......
发布于 2024-04-24 10:42・IP 属地黑龙江查看全文>>
修机针美好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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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 - 1 个点赞 👍
经过几十年教育群众现在形成了一个错觉:民营是好的。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好民营**家大战坏体制内人,而是邪恶与邪恶的斗争。
就这个事,两头没一个是好人,仔细查查这些年对垦荒熟视无睹的人里面,有几个是跟这个张某某没有经济往来的?
发布于 2024-04-25 09:09・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0 个点赞 👍
小老板和大老板都是老板,规则只能是同一套,不能见人下菜碟。
站在镇里的视角,30年前租出去的时候,是按照盐碱地,你承包的范围里就没有经济类农作物的经营许可。
这就好比卖给开发商一块商业用地,是按照商业用地的价格卖的。现在你说你要盖住宅,要出售,那我的利益怎么办?这个差价怎么办?
网友们可以讲,农民是善良的,开发商是活该的,这个话搁在舆论层面没毛病。
执行起来怎么落地?
开发商都不该存在?大家都做农民?可行么?
因为开发商挣的多,所以就不该有利润,买的地怎么规划,怎么建,建什么,都应该被限制,连出售价格都应该被限制,不允许根据市场供需定价。允许开发商有意见吗?不允许。
因为农民赚钱少,所以之前承包的盐碱地可以随意变更种植的作物。
可以这样去制定规则么?
假如可以,所有的开发商就会立刻变更法人,都找个农民来当老板,以后都叫农民开发商,你咋办?
你没有办法双标。即便你双标了,别人也会绕,根据你的双标去绕。
只要有双标存在,那么一定有人会围绕双标套利。
现在考虑到这是农民,不是开发商,农民天生就是对的,开发商天生就是错的,要给农民一个选择。
怎么办?补差价。盐碱地有盐碱地的承包价,良田有良田的承包价。
之所以价格不同,那是因为代价不同。
你承包盐碱地,按约定种植盐碱地里许可的植物,你种得越久,越有利于水土的保持,所以镇里才便宜租给你。
就像商业用地,等园区大楼盖起来,企业入驻,他们是会持续经营交税的,地方有长期收入。所以地会卖的便宜些。
反过来,你要把草原开垦成耕地,种经济作物,那是很耗环境资源的,回头你挣了十年钱,十年后地下水下降,土地再次沙化,影响可持续开发,治理费用谁出?我当然要更贵的租给你。
就像开发商买一块地,住宅用途,等房子盖起来卖掉,这些居民又不开公司,一锤子买卖,当然要卖贵些。
镇里根据土地性质划分,许可种植不同的植物,遵循的原理和城里卖地限定用途一样。
如果对象是开发商,你想要买完地再变更性质补差价,那就是祁同伟昔日违法干的那事儿。
所以镇里也觉得很委屈,他自认为已经给了农民一个很宽松的方案。
现在的结果是被舆论追着骂,固然有自己嚷嚷着不懂法的工作人员,丢人丢大了的原因,但补差价这个结果,他们没法让步。
不然镇里这个裁判当不了,以后各个把草原当耕地用了。
站在商人的角度,这就是一盘生意。
一个深圳人跑去内蒙4块钱一亩租草原,是希望私底下偷偷变更用途,种玉米,700一亩转包出去。至于草原拿来耕种经济作物,会不会彻底沙化,承包到期后,关我P事。反正有人做成功过,有人能挣到这几千万。
如果能钻空子就尽量钻,如果你出台草原保护法,我就去网上诉苦,说我也不容易。如果最后实在绕不过去,那我就补交土地变更费用,我每亩多掏200,差价照样有500,还是暴利。扣完200我还有500呢,还是无本万利,我干嘛不做?
那他为什么不直接租赁耕地呢?南方是缺土地吗?离深圳那么近的海南岛一年四熟他不租非要不远千里跑去内蒙租所谓的盐碱地?这是什么精神?他是不会算账,还是就这帮没做过生意的网民们是大聪明?
答案只有一个,所有的选择都是精确计算过的。
这个商人在草场上种玉米,他的成本价一定远低于耕地上种玉米的农民。因为沙化的成本无需考虑。
普通农民不会竭泽而渔,他家的良田还要留给后代种呢。当这个深圳商人压价的时候,你这种真正的农民,就欲哭无泪卖不出去了,你老娘的药费就没着落了,你娃的学费就凑不齐了。
就和高频交易一样,他赚钱了,最后成本不还是摊牌到散户头上。
狼吃羊,羊吃草,其实过程中谁都没损失,最终是草,默默承受了一切。一边承受着痛苦,一边兴奋地嚷嚷,哪只羊是好羊,哪只狼是坏狼,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
发布于 2024-04-29 12:43・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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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鲁县有镇、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下田拦春耕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行为不仅影响了农民的春耕生产,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基层干部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质疑。
首先,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民依法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本案中,种植户已经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他们应享有合法的土地经营权,任何镇、村干部的阻挠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其次,镇、村干部作为基层干部,应该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滥用职权,侵犯农民的权益。他们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违背了作为基层干部的职责和使命。
此外,该事件还反映出一些基层干部在对待群众时态度蛮横、言语粗鲁、工作方式严重不当的问题。这种工作方式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针对这一事件,开鲁县委已经给予了相关干部免职处理和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对于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纠正和惩处。同时,也提醒了其他基层干部要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内蒙古开鲁县镇、村干部下田拦春耕的事件是一起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应该依法严肃处理。同时,也应该加强对于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确保他们能够依法履职,维护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
发布于 2024-04-24 15:29・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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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鲁县有镇、村干部在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下田拦春耕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农民权益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谴责和制止。
- 侵犯农民权益: 这种行为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影响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劳动成果和经济利益。
- 违反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承包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侵占农民的土地。
- 破坏社会稳定: 这种行为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导致农民与政府、干部之间的矛盾激化,影响当地的社会和谐。
- 政府监管责任: 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有责任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并加强对土地承包制度的监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 舆论监督和社会关注: 这种事件需要得到舆论的关注和监督,促使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承包制度的顺利实施。
总的来说,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应该强烈谴责,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承包制度的正常运行,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发布于 2024-04-24 15:35・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zzzhxi - 1197 个点赞 👍
写一个媒体人的评论:
处理结果已经出来了,纪云浩只是免职跟党内处分,其他村干部就一个警告。说明他们很可能是真的在执行上面的要求哦……
财政没钱了,慢慢就会从其他地方弄出来,电费、水费、天然气费... 很多 所有能扣的地方都会扣一下。
发布于 2024-04-24 08:47・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河蟹 - 925 个点赞 👍
〖干货内容,大局观〗专业对口,本人基层,乡镇干部,也干过村支部书记,现在负责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先说说这个事情,给大家分析分析,大家也别骂了,其实这件事很常见,在我们县23年就开始了,就是针对新增耕地的增收承包费,我们这的要求是300~500不等。
然后咱们来盘盘逻辑,视频里面的这个副书记,政法委员,是属于“军转干”,可能是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晋升上来的,这样的军人出身,肯定是带点“军人以服从命令就是天职”的特性,按职责这样一个农业上的事不归他管,那他为啥会掺和进来,很简单,他是管社会面的,很可能负责信访案件的解决,所以这个事情,肯定是有农户去打12345信访了,然后县里就批给乡镇说“你们属地的事情,赶紧给我去解决好”。
说到这里,咱们就站在农民张某的角度来说了,张某联合几家以50元/亩,在04年承包了村集体土地的盐碱地/草甸地(目前不知道是多少亩),承包期限是30年,我记得视频上张某说要交100百万新增费用,按照200元计算,这片地应该是5000亩地30年前就是25万,而11家农户分担,一家不到2.5万,04年可能小贵了点,但是你们要知道,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现在的地价,可是狠涨啊,可想张某等11户农民当初绝对是村里的大户,能一口气拿出2.5万块,然后就开始慢慢投资种点苜蓿,甘草等养地,其实种这些农作物在不整地的情况投入的花费真的不会很高,终于在18年,这一大块承包地养成了,好,大家就开始商量种经济农作物回本了,以我这个地方为例,主种棉花,一年5000亩地,抛去成本,再加补贴,市场好的时候,一家挣1百万/年轻轻松松的,要是从18年开始就种,这11户农民早就回本了,当然也要看种了什么农作物,你们说这不是“土地主”了吗?当然我没有故意贬低人家啊,我也赞同人家这样做,人民要增收嘛,大家就应该富裕起来。
接着回到村“两委”的角度,自己村的集体土地很多年以前被承包出去,党支部书记李华看着现在种地的张某们(大户)都挣了大钱了,而村集体现在还只能收30年前的那个价,肯定有点尴尬眼红,正好县农委发“政策”要增收土地承包费,本来自己收这个费用就挺费劲,这个农民不愿意,那个农民不想交,搞得自己跟镇党委没法交差,还老被镇长,分管农业的人大主席通报,干脆一刀切了,都新增交200元/亩,这里要搞清楚一个概念,村集体土地的承包费按照村财乡管,乡财县管的原则,最后这笔钱是会到国库的,然后村集体要用钱就做好报账材料上报乡镇财政所再到县财政局最后批下来,所以村委会副主任,村长在跟农民吵架说出了气话“上面让我敛财,我就敛财”,这土地承包费可是要上交国库的,最后用在各种方面。
好了,这件事情的“盘”给大家分解完了,那么如果是我作为村支部书记,我会怎么干了,很简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县里要的是承包费,不是农民的命,一口气5000亩新增加100万,根本不可能,那么我就找到老张等几家商谈,说让他们整地,反正草甸地已经被他整成了水浇地,他们也不容易,这么多年养地,投资,现在终于日子好起了,但是上面的意思也要做,面子也要给嘛,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你们这么多年怎么折腾这5000亩地,全村人都看着的,现在怕不止5000亩了吧,上周乡土管所还有县自然资源局的都发卫星图斑了,地已经被你们整到5050亩了,多出来的50亩,一亩按照500块的市场价补上总该可以吧,你们挣钱,村里的那几家贫困还有那家留守儿童家庭,我们村打算搞个“志愿者服务队”帮助大家,做做公益,也支持一下呗,赞助个100~2000总可以吧,村子里的路烂成那样_现在政府都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你们种Xx也没少拿补贴啊,我们村委会会计天天熬夜帮大家伙做材料申请,赞助个1万2万我们集体修修路,也是好事吧。只要这家同意了,钱也上交了,少就少点,能应付一下县委就行,大不了再挨顿骂,村集体利益,大家的保障也争取到了,马上召开村民大会,“四议两公开”,大家把字一签,就生效了。社会又稳定了,两头都照顾到了,香不香?
再到这个“不懂法”的副书记、政法委员,他接到了县信访局下发的信访通知,立即赶到该村了解情况,解决诉求,他就应该把村民请到村委会,大家好好的商议,如果他有点脑子,给村委会和大家出以上我说的方案,然后再让农民撤掉信访,这件事完美解决,如果他没脑子,也应该去请示分管农业的人大主席,或者是镇长/党委书记,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如实报告,并说自己在这方面很棘手不知道怎么办,请求帮助,大家要不要针对这个“新增承包费”的政策先开一个党委会研究研究,我怕最后社会面乱起来。结果好家伙,这不是我瞧不起“军装干”,他就是个脑残,我承认他执行命令,政令上可能雷厉风行,但是我要骂他根本不懂得如何去解决基层矛盾,白瞎这么多年工作经历和组织对他的信任,直接把自己的形象不要了,被农民激一下,就像个红脸的猴子,上蹿下跳,结果把事情还闹大了,把全县的计划毁于一旦,为啥,本来这个政策做好了,今年全县的税收就上去了,说不定年终全地区评个优秀,大家都跟着涨点绩效,然后还可以申请把这个新增的税收返点回来做项目,带动一下产业发展,被他这一整,好家伙,路全堵死了!没把他开除都算组织对他的好了!所以在基层工作一定要有大局观,还要有会和群众打交道的方式方法,不是一上来就内心想着“我有上面的政令,我只要执行力!”不计后果的干,自己明明察觉到了苗头,却视而不见,最后搞得政府的形象,干群关系都没有了!
OK,以上本人纯手打的个人见解,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基层不易,国家建设需要我们每个人民公仆和群众来一起使劲,望大家多多支持,理解!请大家还是要相信我们,只是个别的基层干部工作能力和作风的问题,并非所有的基层干部都是如“纪不懂法”一样
编辑于 2024-04-24 05:35・IP 属地新疆查看全文>>
爱吃猫的鲨鱼 - 736 个点赞 👍
这事贡献的年度金句能超越“你法我笑”了:
2004年,几个种植户承包了6000亩盐碱地(当时这些地差的别人都不要),承包了30年,把钱都付清了,然后在十数年时间里投入大量劳动和资金、物资,平整土地、打井浇水、压碱、铺牛粪、种苜蓿等等,把盐碱地改造良田水浇地,可以种粮食了,但是没种几年,当地镇和村就以盐碱地变成良田为由,要求种植户承包户额外交钱,否则就不让他们种地……
镇副书记、政法委员:“我不懂法。”
镇副书记、政法委员:“地不属于你们。我告诉你现在这个地不属于你们。”
镇副书记、政法委员:“这事别找我啊。跟我没关系。我不承担责任。”
镇长:“民法典里那个,我也蒙住了。”
村书记:“我就跟你耗着了,你看我犯啥法了。”
井茶到场,井茶扣农业机械,抓种植户承包户,
井茶:“我口头传唤你。听到了吗?强制传唤你。”
井茶掐着人的脖子、压着人的头往车里塞,
井茶:“给你们惯的。我当井茶就该抓你。”
村书记:“土地是我们的。我们没有权利停止(合同)吗?”
村书记:“那别的法律我也不懂。”
村委会副主任:“我明天要不整200个人来(挡着),我姓你的姓,你信吗?”
村委会副主任:“110来了又能咋的?上边是这么规定的。明天我不整200个人来,我姓你的姓。你信吗? ”
村委会副主任:“我要明天让你翻成了算怪了。我要不整出200人来,我在双胜村的主任就白选。”
不知这个村委会副主任为什么这么执着于要叫200个人来、否则就跟你姓……
村委会副主任:“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
村委会副主任:“什么条文法律?他们让我敛钱,我就敛钱。”
(这个村的书记和副主任很喜欢重复相同的话……)
编辑于 2024-04-24 00:20・IP 属地山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真实历史 - 519 个点赞 👍
基层干部说的对
110来了不但没用
还帮忙扣车口人
这是2024年吗?
愤怒的不是因为合同本身是否有问题
愤怒的是应该遵守法律的某些基层
以不懂法的借口跳过法律审判
就要终止合同强制执行
人们心中最朴素的公平正义受到暴击
坏消息是这是2024年
好消息是这是2024年
愤怒是因为还有期待
编辑于 2024-04-24 22:52・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钢筋侠 - 491 个点赞 👍
省流版:
多年前村民集体承包沙地,全款全付
多年后沙地被治理成了水浇地,官僚来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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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真是大开眼界~~~~~只能预祝各位早日考公上岸,过上幸福生活了
编辑于 2024-04-25 09:25・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不告诉你 - 456 个点赞 👍
谢邀。
各方都僵住了。
04年的5600亩荒沼草甸子,合同规定是拿去做奶牛养殖场和种饲料的,每亩每年地租4元。
当时国土二调(09年完成)认定为林草地,这么收没问题。
但到17年的国土三调时,其中4650亩被认定为耕地,麻烦就来了:
一,肯定不能再按林草地类收租。
就算不差钱,收这么少算不算集体资产流失?这块价差的责任和利益输送的嫌疑谁来背?
何况上头都拿开鲁县做新增耕地高效利用的试点了,“高效利用”就是多收钱。
二,“每亩每年200元”。
农业生产经营的地是不能轻易收回的。
农业生产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如果动辄把地收了,会严重打击农业投资的信心。
但法理上你还是得加租金,公有土地的资产流失这帽子太重。
所以价格成了关键。
开鲁县表示自己是“四议两公开”(党支部会/两委会/党员大会/村代会)形成的200元决定,村民无异议。
问题是整个流程里没有承租方,你卖方无异议有点自嗨。
承租方毕竟是在长期鼓励增加耕地的大背景下把荒草地转化为耕地,做出了大量土地改造投资,于情于理都得让人多赚点。
这次开鲁县说了那么多,就是不提房地产圈里经典的“私自改变土地性质”。人家也知道垦荒增产是高度正确。
承租方有情理筹码,却没有参与到价格讨论里,注定这场交易的后续会极其复杂。
三,钱谁出。
还有个大坑:承租方已经把大部分土地转租他人耕种,每亩每年700元。
200元的价格可以对冲每亩每年4元的价差,但在每亩每年700元那,可能就是个负担。
如果承租方私下和耕种方约定:我每年收每亩700元,你爱种什么种什么,但额外的钱我也一分不出。
这就坑大了。承租方完全可以靠提前收租的现金流和地方耗着,而已经交了相对市场化租金的耕种方被夹在中间。
所以你看各方出手的角度都很“精妙”:
中国三农发布是捅第一刀的,人家的根本角度是“勿违农时”:
你们各方纠结我都可以公平报道出来,但派人拦着农机不让翻地是几个意思,我农业部的必须管这事;
央广新华们的跟进也是这个角度:
一,好好解释清楚政策依据和收费标准;
二,“最要紧的是让农户们先把地种上”。
包括开鲁县后续的通报:钱要收,这是规定;人可以免职,他玩脱了。央广新华们都照着地方的话语走向来说,并没有加其他角度的解读。
说白了,这里面一堆老问题,都不想碰。
往浅了说,国土调查相关部门拿卫星飞一飞、专家蹲办公室里看看图,然后农地性质就变了。
这给地方的农地经营搞出过很多麻烦,开鲁县不是第一次(例如“非粮化”下多地铲除经济作物);
往深点,国有和集体农地,你又要管规矩又要让民间投资参与,尴尬会持续下去。
要么你规矩多但花自己的钱开垦经营,要么你花别人的钱但规矩少且稳定。很多地方两头不沾。
至于舆论关注的“金句”:“110来了又能咋滴、上面让我敛财我就敛财、我不懂法”等等,说实话,我没啥感觉。
我感觉一半的基层都是这么管的,农村尤甚。
越基层,很多事情越弹性,纸面上的玩意越遥远,越会“霸蛮”。
当年的征地和前些年的合村并居难道是靠好说好聊搞定的?都忘了“软肋”一词的出处?
上头以做事为第一要务,霸蛮能把事做了,霸蛮就是效率、领会文件精神、积极主动。
现在上头也确实需要“增收”。
前几天顺德把一家武汉企业的3亿资金划走,引发对逐利性执法的关注;姚劲波前几天提案,建议罚没款归中央财政,削弱地方靠执法搞钱的动力。
去年18个省的政府性基金支出是负增长,各地都在卖资源卖经营权和砍支出。地方罚没收入从20年到22年累计增长了25.9%。
缺钱状态下,会霸蛮些。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发布于 2024-04-25 10:13・IP 属地贵州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王子君